學者:LED燈設計 須避免眩光
市府昨天宣布將在103年底前,將7萬盞公園路燈及公有停車場照明,換成省電的LED燈。不過,中央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教授孫慶成指出,LED燈若設計不好,容易產生眩光,可能影響駕駛人的行車安全。
市府公園處副處長陳登文表示,早期的LED燈確實有散熱、配光集中不均勻、眩光等問題,不過隨著科技進步,散熱等問題早已解決。
眩光問題,廠商在安裝時,即會進行「2次配光」,調整LED的出光角度、光強、光通量大小、光強分布等,讓整個燈具所發出的光能更滿足設計需求,解決眩光問題。
孫慶成表示,眩光是燈具的輝度過強所引起,尤其夜間明暗對比過大,眩光在眼睛的視網膜過度曝光,很可能讓視力突然「花掉」而看不清楚眼前的目標物。即使眩光消失,還需要一段短暫的時間視力才能恢復,對駕駛人的威脅最大。
孫慶成指出,LED燈主要有三種製作方式,分別為多晶粒封裝、傾斜組合與陣列組合。多晶粒封裝是將數十顆至百顆LED晶粒集中在一起,成為單一的封裝體,單位面積亮度很高,可能一顆燈泡就超過100瓦,最有可能造成眩光。
傾斜組合則是將晶粒排成傾斜角度,打出來的光也會重疊,若打出來的光影面積不夠大,也有可能造成眩光。至於陣列組合,打出來的光是平面的,眩光問題較小。
他建議,政府所改用的LED路燈,設計上應盡量避免光影面積過小或單位面積亮度過大問題,就可有效避免眩光。
且每根路燈所打出來的光影要能與下一根路燈打出的光影相接,才不會造成路面忽明忽暗、俗稱「斑馬紋」現象;「斑馬紋」可能干擾駕駛人判斷路況,有害駕駛安全。
資料來源: http://udn.com/NEWS/LIFE/LIF1/7035082.shtml